假博士輝煌的履歷表:

一、 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就完成了博士論文--奇葩!
1/19/1983論文題目定下來,1983年十月自稱通過博士論文;(論文題目訂定後只花九個月就拿到學位,天才呀!奇葩呀!),而蔡小姐又説,她的論文完成時間(包括校訂)是1983年四月底,只花了三個月的時間完成論文,她又説,她的博士論文花了一個半月的時間校訂。-----哇咧!算一算,1983年2/15就完成論文了(1/19/1983~2/15/1983)。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就完成了博士論文耶!奇葩!

二、做講師後16個月就申請升等---違法!
1983年八月一號正式應聘(記住!所謂的文憑是十月份才拿到,先上車後補票?);1984年12月升等申請公文送出,1986年一月核准,審查時間13個月,也就是說講師升等副教授的申請公文是在蔡英文做講師後16個月就申請升等。而教育部明確規定,必須做滿36個月後,始得申請升等。當時的政大和教育部長李煥公然串鈎違法。

三、在還沒有拿到文憑時成爲講師---違法!!
僅有講師資格,就指導碩士生---違法!!
蔡英文在還沒有(假設她自稱的畢業日期1983年十月,是真的,姑不論她根本就是假博士)拿到文憑時,又僅有講師資格(1983年八月應聘),如何可以指導碩士生?現在的規定是助理教授(當時法律規定是副教授)才可以指導碩士生。請問政大是否違法?

不應該取消參選資格嗎?反正選上了也要被彈劾!!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蔡英文論文
    全站熱搜

    princessxen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